判决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等款项,应用于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败诉原告所需承担的调查取证、专家咨询、检验、鉴定等必要费用,可酌情从上述款项中支付。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上述责任的承担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恢复原状、替代性修复方式、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支付等。
网友咨询:生态环境损害如何赔偿?律师解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和范围,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做到应赔尽赔。民事法律和资源环境保护等法律有相关免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在受损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情况下,被告应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后,侵权人的首要责任是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而不仅仅是赔偿损失。《民法典》第1234条已经明确,能够修复的应当尽可能修复生态环境,在不能修复或者不能完全修复的情况下,应当支付修复生态环境所需费用。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
1、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要承担以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2、您好!对于您提出的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这一具体问题,我将为您进行解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现实中,不少人都曾遭遇过环境污染侵权事件,而对这类侵权事件进行处理的时候无非就是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等。
3、法律分析: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4、行为人才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水生态修复是一项旨在恢复和改善受损水生态系统的理论复杂、操作困难的工作。其主要特点和内容如下:目标:水生态修复的主要目标是创造水边和水中生物多样性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性。原则: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修复措施。科学性:基于水生态系统的科学理论,确保修复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水生态修复是指旨在修复受损、退化或被破坏的水域生态系统的过程。它主要通过工程、物理、化学、生物和管理等技术手段,采取重建、改进、修补、更新、再植等措施,全面改善水文、水质、地貌和生物状况,以恢复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核心目标是恢复五大水生态要素的自然特征。
水生态修复是通过科学的方法恢复受损或退化的水环境的一种系统性的恢复管理过程。它涉及工程、物理、化学、生物和管理等多元手段,旨在重建河流、湖泊乃至海洋的健康结构和功能。终结劣V类水的主要策略包括: 源头治理:针对城市不合理的排污行为,加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1、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加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探索完善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研究建立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大对牧业、牧区、牧民的支持力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到国家确定的牧区半牧区县(市、旗)。